防爆电脑柜内的设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发布:2025-09-20 10:18:50 阅读:(17)
防爆电脑柜内放置的设备(如主机、显示器、键盘、鼠标、UPS 等)是确保整体防爆性能的关键环节,需同时满足防爆合规性、电气安全性、环境适配性三大核心条件,避免因设备自身缺陷引发燃爆风险。以下是具体要求,按设备类型分类说明:
无论设备类型(主机、显示器等),均需符合以下基础要求,这是进入防爆电脑柜的 “准入门槛":
具备防爆认证,且等级匹配
防爆等级:需与柜体防爆等级匹配(至少不低于柜体等级),例如柜体为 Ex d IIC T4 Ga(适用于 IIC 组气体、1 区环境),柜内设备也需为 IIC 级及以上,禁止用 IIB 级设备(无法抵御氢气、乙炔等高危气体);
危险区域:若柜体用于 1 区,设备需适用于 1 区(如隔爆型 “d"、本质安全型 “i"),禁止用仅适用于 2 区的增安型 “e" 设备;
温度组别: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对应的温度组别(如 T4、T5)需≥现场可燃介质的引燃温度(如 T4 级设备最高表面温度≤135℃,需匹配引燃温度>135℃的介质)。
设备必须通过机构认证(如国内 CNEX、国际 ATEX/IECEx)的防爆认证,证书需在有效期内,且认证参数与防爆电脑柜的使用场景一致:
设备外壳需清晰标注防爆标志(如 Ex d IIC T4)、认证编号,无标志或标志模糊的设备严禁使用。
电气参数与柜体适配
电压 / 功率匹配:设备额定电压(如 AC 220V)、额定功率需与防爆电脑柜的电源模块(如防爆配电箱、UPS)输出参数一致,避免过载导致电源模块发热、短路(例如柜体电源额定功率 1000W,柜内设备总功率需≤800W,预留安全余量);
电流限制:本质安全型设备(如防爆鼠标、键盘)需符合 “本质安全电路" 要求(电压≤24V、电流≤100mA),且与柜体的本质安全关联设备(如安全栅)参数匹配,防止电路能量超标引发火花。
外壳防护与材质合规
不同类型的设备(主机、显示器、输入设备等)因功能差异,需满足额外专项条件: